今天,我租了一個Piper Archer III進行本地飛行。加油加滿油後,我又去開了飛機,它不想翻身。這架特定的飛機有些挑剔,有時無法立即啟動。當我繼續搖動引擎時,您可以看出搖晃了一下,電池很難像平時那樣輕鬆地將引擎翻轉過來。在某個時刻,道具甚至不會旋轉。
經過一系列的搖動/靜止期後,我終於使飛機開始運轉。由於電池問題,我決定不飛行,然後將飛機返回機庫。
飛行學校的所有者最初不願花我在滾刀上的1/3小時(從稅收到加油泵等)表明,一旦飛機啟動,我就可以飛了,因為它是由磁懸浮發動機供電的。
我的問題:我知道飛機是由飛機供電的然而,magnetos一經啟動,是我決定不要毫無根據,不必要地謹慎飛行,還是有充分理由不知道電池電量不足且不可靠而飛行?
更新:似乎有些答案和評論集中在我問題的財務方面。需要明確的是,這與金錢或多少無關。沒有人應該為未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付款。 FBO的論點是選擇不飛是我自己的選擇,而不是由於FBO負責修理“破損”飛機的責任。金錢方面只是責任的體現,在我的肩膀上還是在FBO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