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私人公司花費數億美元來發送觀測地球的衛星,以捕獲圖像或使用激光或雷達掃描地形。
與此同時,商用飛機在世界範圍內不斷飛行,並且即使它們不提供全球覆蓋,他們仍然可以攜帶地球觀測儀器,而幾乎沒有任何額外費用。我確信他們可以提供的數據將有許多科學和商業應用。在某些情況下,由於重訪時間更短,大氣影響較小,激光和雷達信號的往返時間更短,它們甚至可能比衛星觀測更好。
例如,某些衛星如IceSat和IceSat- 2台旨在重複在同一地面軌道上重複進行激光測高觀測。對格陵蘭島非常感興趣,位於育空/阿拉斯加和南極洲的冰原。同樣,在這種情況下,商業飛行可以以很小的成本就前兩個感興趣的區域提供非常好的覆蓋。
我是在巴塔哥尼亞冰原上工作的冰川學家,在那裡持續的雲層覆蓋使地球觀測衛星捕獲的大多數圖像無效。我正在評估與當局和航空公司聯繫的可能性,以進行一個項目,以將儀器放置在每天多次飛越冰原的飛機上。但是,我敢肯定,我並不是第一個將儀器放在商用飛機上的人。因此,令我驚訝的是,沒有商用飛機搭載地球觀測儀器。
因此,我的問題是:
為商用飛機配備以下設備是否存在不可逾越的技術或法律限制?地球觀測儀器?